辽宁刘博夫妇遭刑讯逼供 家属实名控告恶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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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法轮功学员刘博、吴艳夫妇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被警察绑架后,遭法哈牛派出所所长于雷等警察刑讯逼供,受到巨大伤害。刘博、吴艳夫妇的家人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通过举报平台,向司法部门实名控告施害者,指出他们犯下刑讯逼供罪、徇私枉法罪、滥用职权罪、非法拘禁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诬告陷害罪,要求依法追究恶警于雷等人的刑事责任。

目前吴艳已回家,刘博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。

刘博、吴艳夫妇遭绑架、刑讯逼供经过

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,法哈牛派出所及新农村派出所五、六个警察,闯入新民西城国际物业,绑架了正在上班的刘博,将他拉到家中非法抄家,将他家中的三万七千元钱拿走。那些警察都没穿警服,也没出示搜查证,没给扣押清单。

警察将刘博的妻子吴艳和岳父吴俊德劫持到派出所。法哈牛派出所、新农村派出所的警察又闯到刘博父母家非法抄家。红旗派出所所长李小龙等四个警察拉着吴俊德去他家,找开锁的人把门撬坏后闯入非法抄家。吴俊德后被红旗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。

二十六日下午约两点,法哈牛所长于雷非法审问吴艳(一直被铐着手铐),问她白色手机是谁的?吴艳答不知道。于雷对屋里的警察说:“不知道就给她上大挂。”于雷强迫吴艳脱下鞋,扔了出去,并说,别把地板踩坏了。三、四个警察将光着脚的吴艳带到二楼一个房间,屋内有上下铺的床,警察逼她蹲在门后的角落五、六个小时,然后来了一个男警,猛的用力打了吴艳两个耳光,当时吴艳的一个耳朵就听不到声音了;警察又用毛巾将吴艳的双手系上,将她双手吊到上铺,两脚悬空,两个人分别拽着她的一条腿使劲往外劈,并且说给你抻筋。吴艳痛得大叫,哭着说挺不了了,这样才将她放下。随后警察将她带到一个房间做笔录。之前打吴艳的男人又打了吴艳两个耳光,打的吴艳的脸麻木,嘴角出血。另一个五十岁左右男的(穿着黑衣服黑裤子),用脚狠踢蹲着的吴艳,将她踹倒在地。

当天,吴艳听到刘博被殴打的叫喊声。

大约在晚上十点左右,警察将铐着手铐、光着脚的吴艳和刘博关在一个房间里,当时刘博只穿一个小裤衩,由两个男警看守,不让他们说话。晚上吴艳要求上厕所,居然一个男警陪同去。

第二天(二十七日)下午两点,两个警察将戴着手铐着的吴艳带到拘留所,一个戴眼镜的警察拿着一张纸,用手捂上面的字,逼吴艳在下面写着“嫌疑人家属签字”的地方签字。惊恐中的吴艳违心的签了字。吴艳于当天下午三点被放回家。吴艳回家后,每天都处于很惊恐的状态,一听到有上楼的脚步声就哆嗦,有人敲门也不敢去开,几天内瘦了二十多斤,十多天她一直哭,不敢在家住。

刘博被非法关押在新民看守所。八月十一日,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刘博得知,他被警察打的很严重,并在半夜突发胰腺炎,疼的昏过去了。家属要求办保外就医。新农村派出所提交到新民公安局,公安局拒绝办保外。

针对三个派出所警察的一系列违法、野蛮的行径,刘博的家人认为不能纵容。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,吴艳92岁的奶奶温素清、刘博的母亲王继红分别通过举报平台,向相关司法部门实名控告恶警于雷等人犯下刑讯逼供罪、徇私枉法罪、滥用职权罪、非法拘禁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诬告陷害罪等罪行,要求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;并要求无罪释放刘博、依法对刘博夫妇做出国家赔偿。

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:

新民市公安局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28号,邮编:110300
局长吴震:024-27510110

法哈牛派出所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法哈牛镇蒲河路(镇政府院内)
电话:024-87702220
所长于雷

新农村派出所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叶苗线附近
电话:024-87600010

红旗派出所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红旗乡大东街村
电话:024-87627508
所长李小龙(警号:117589)
警察骆禹江(警号:116414)
警察艾松(警号:116566)
辅警郭帅(警号:F22325)

 

——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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